鶴崗市向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向陽區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決定,現將《向陽區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認真貫徹執行。
鶴崗市向陽區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1.5預案體系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1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應急指揮部專家組
2.4應急指揮部督查組
2.5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3.預測預報與預警
3.1空氣質量預測預報
3.2預警分級
3.3預警發布、升級、降級與解除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2響應程序
4.3指揮與協調
4.4信息公開
4.5應急措施的執行與監督
4.6應急終止
4.7應急總結
5.保障措施
5.1完善應急裝備和手段
5.2交通通行優先
5.3經費保障
5.4技術保障
5.5宣傳保障
6.督查考核
7.社會監督
8.預案管理
8.1演練
8.2預案更新
9.附則
向陽區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019年修訂)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應對大氣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危害,科學指導生產生活,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黑龍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鶴崗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減排措施修訂工作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向陽區行政區域內出現重污染天氣(臭氧為首要污染物和因沙塵暴引發的重污染天氣除外)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與預防為主、屬地管理與統一領導、加強預警與提前響應、部門聯動與社會參與有機統一的原則,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能力和水平。
1.5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向陽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各辦事處(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本轄區、本部門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共同組成向陽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1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向陽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區長任總指揮,各相關副區長、區政府住房和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區應急管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辦事處(街道)以及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紀委監委主管領導組成。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建設局,主任由區住房和建設局局長兼任。
應急指揮部下設信息收集組和督查組,信息收集組的信息收集主要來源與市專家組;督查組由區紀委監委、區應急管理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及有關委辦局抽調專人組成。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預警和響應工作,對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
總指揮職責:負責批準或授權副總指揮批準發布一級(紅色)預警和升至一級(紅色)預警以及降級預警,現場指揮或授權副總指揮現場指揮Ⅰ級應急響應。
副總指揮職責:分管生態環境工作副總指揮負責批準發布二級(橙色)預警和升至二級(橙色)預警以及降級二級(橙色)預警,現場指揮Ⅱ級應急響應;其他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分管成員單位根據預警等級落實有關應急響應措施。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2.1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實施全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2.2負責預警報批工作。三級(黃色)預警的降級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準,同時向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報告;二級(橙色)預警的降級和三級(黃色)預警的升級報副總指揮批準,同時向總指揮報告;以及一級(紅色)預警的降級和二級(橙色)預警的升級報總指揮或總指揮授權的副總指揮批準;各級預警的解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準。
2.2.3負責預警通知和信息匯總上報工作,通知各部門啟動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并匯總、整理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向應急指揮部匯報。
2.3應急指揮部信息收集組
接收市生態環境局會商結果,確定預警應急響應級別、啟動和解除的時間,并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2.4應急指揮部督查組
負責對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并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反饋情況。
2.5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各成員單位應依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在本預案發布后報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
組成人員
總 指 揮:高德軍 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王宏宇 政府副區長
成 員:高 亮 區住房和建設局局長
王 偉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劉 爽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 毅 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刁宏光 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曲佳紅 區教育局局長
張 婷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朱 琳 區財政局局長
董 靜 區衛生健康局局長
王 慧 北山辦事處主任
張 紅 紅軍辦事處負責人
孟兆香 光明辦事處主任
馬文穎 勝利南翼辦事處主任
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向社會發布空氣質量狀況、預測預報信息;配合市氣象局對環境空氣質量預測信息進行會商研判、預報預警、信息發布;根據不同預警等級開展環境執法巡查、檢查;重點檢查列入重污染天氣梯次限產、停產重點單位名錄中的企業啟動重污染天氣實施方案、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和自動監控設施運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況;檢查上述企業煤、渣、焦、沙石等各類物料堆覆蓋情況;會同各單位落實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組織實施秸稈禁燒;按照不同預警等級落實揚塵污染防控措施,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減少土石方開挖規模,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頻次,建立名單管理制度,及時更新調整大氣重污染天氣期間停工工地名錄;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要求,防止水務、河道治理等工地產生揚塵,停止土石方施工,停運渣土車、砂石車等易產生揚塵車輛。配合應急指揮部督查組對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區應急管理局職責:在接到應急指揮部重污染預警通知后及時向市政府應急主管部門報送預警信息;配合督查組對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重點工業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責:負責配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落實應急響應狀態下的清潔能源調配、能源和電力保障工作,協調升級電力公司根據不同應急響應等級下的減排目標,在確保居民水電氣暖供應的原則下,根據工業企業限(停)產序位和工業用電負荷需求降低情況,最大限度減少發電企業發電量,降低發電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同時會同區住房和建設局建立重污染天氣梯次限產、停產重點單位名錄,明確應急響應優先次序、限產比例和停產啟動條件,與重污染天氣梯次限產、停產重點單位名錄中的企業簽訂應急響應責任承諾書,并向社會公布;牽頭組織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項目清單;聯合各部門每年定期修訂組織水泥行業實施錯峰生產,供暖期實施停產;預警期間,按照不同預警等級,督導工業企業制定、啟動重污染天氣實施方案,實施梯次限產、停產。并完成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衛生健康局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大氣污染導致的疾病預防知識宣傳,科學指導公眾提高防護能力,及時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護措施。
區教育局職責:在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措施要求,及時將相關應急措施通知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落實本區中小學及幼兒園實施健康防護,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運動以及停課等相關措施。
區財政局職責:負責提供環境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資金保障。
區委組織部職責:負責根據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建議,就應對大氣重污染天氣工作不力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提出組織處理意見。
區委宣傳部職責:負責預警工作和信息的宣傳,根據預警通知和應急指揮部督查組反饋內容,配合市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對重污染天氣預警工作,進行宣傳和跟蹤報道;發揮媒體作用,加大對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等措施的宣傳力度;組織新聞媒體按照應急指揮部的部署,發布大氣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區紀委監委職責:負責依紀依法對履職盡責方面存在執行不力問題的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或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各辦事處(街道)職責:負責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的領導和指揮,以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總指揮,分管負責人為副總指揮,構建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體系;制定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報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按照不同預警等級,啟動相應設定的應急響應措施。
3.預測預報與預警
3.1空氣質量預測預報
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配合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開展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根據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預測預報信息,并不斷拓展信息發布渠道,便于公眾及時知曉。
3.2預警分級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的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0以上為空氣質量重污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依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我區重污染天氣劃分1個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和3類預警,由輕到重依次為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三級(黃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和一級(紅色)預警。
3.2.1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續1天時,隨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發布;
3.2.2三級(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小時均值達到500將持續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3.2.3二級(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或預測AQI小時均值達到500將持續16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3.2.4一級(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大于300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3.3預警發布、升級、降級與解除
3.3.1預警發布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上述預警條件時,經應急指揮部合同市專家組會商后,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前24小時提請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發布預警。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應當通過實時會商,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發布預警。當監測AQI達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級別,并預測未來12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從嚴啟動預警。
根據污染嚴重程度,應急指揮部可以提高1個預警級別批準發布預警,并可根據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數據及氣象條件變化趨勢分區域發布預警。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審批程序提請預警獲批后,應立即通知區應急管理局發布預警信息,區應急管理局通知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預警等級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區住房和建設局在預警信息發布60分鐘內,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預警信息,在由市應急管理局向省政府應急主管部門報送預警信息,發布預警公告。
3.3.2預警升級或降級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預測或監測環境空氣質量不符合已發布的預警等級條件,需要升級或降級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預警升級、降級審批程序報請批準預警升級或降級,獲得批準后由區應急管理局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并通知成員單位,同時向社會發布預警升級或降級信息。
3.3.3預警解除
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輕度污染及以下級別,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以解除預警,并由區應急管理局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可以根據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數據及氣象條件變化趨勢分區域逐步解除或全部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1.1當大氣污染程度為三級(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4.1.2當大氣污染程度為二級(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4.1.3當大氣污染程度為一級(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4.2響應程序
根據AQI預測結果發布預警時,由區應急管理局通知各成員單位立即啟動本預案設定的應急響應措施。
4.3指揮與協調
啟動Ⅲ級響應時,現場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Ⅱ級響應時,現場負責人為分管生態環境工作副區長;啟動Ⅰ級響應時,現場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經授權的副總指揮。
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下,應急指揮部應會同市專家組增加會商預報頻次,跟蹤掌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變化情況,及時將有關會商預報信息和應急措施的實施情況上報現場負責人,為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F場負責人根據預測預報信息,按照本預案設定的預警等級和預警批準程序,做好預警升級、降級和解除工作。
4.3.1Ⅲ級響應
Ⅲ級響應時,全社會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應達到1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達到10%以上??蓛炔空{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
(1)健康防護和建議性控制措施
區應急管理局在發布三級預警(黃色)信息的同時,發布Ⅲ級響應健康防護和建議性控制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建議中小學、幼兒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
——建議暫停露天比賽等戶外大型活動。
——建議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建議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建議公眾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限制和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等。
(2)強制性控制措施
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以下強制性控制措施,并于應急響應期間每日15時前,將措施實施情況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發展和改革局按照重污染天氣梯次限產、停產重點單位名錄,監督各重點工業企業落實本預案預定的限產措施。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重點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區住房和建設局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減少土石方開挖規模,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渣土、垃圾車輛必須覆蓋運輸;延長道路清掃保潔時間1小時,增加1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冬季除外);嚴格管控露天燒烤、瀝青熔化作業、垃圾焚燒,取締集貿市場燃煤爐。
——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局、住房和建設局等部門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區委宣傳部配合市委宣傳部要組織新聞媒體安排整點時間宣傳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播報。
4.3.2Ⅱ級響應
Ⅱ級響應時,全社會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達到15%以上??蓛炔空{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
(1)健康防護和建議性控制措施
區應急管理局在發布二級預警(橙色)信息的同時,發布Ⅱ級響應健康防護和建議性控制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戶外活動可適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建議暫停露天比賽等戶外大型活動。
——建議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建議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建議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員工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2)強制性控制措施
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以下強制性控制措施,并于應急響應期間每日15時前,將措施實施情況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教育局通知中小學、幼兒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運動。
——區發展和改革局按照重污染天氣梯次限產、停產重點單位名錄,監督各重點工業企業落實本預案預定的限產或停產措施。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重點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區住房和建設局按照職責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減少土石方開挖規模,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嚴控渣土、垃圾車輛必須覆蓋運輸;延長道路清掃保潔時間2小時,每日灑水壓塵作業(冬季除外)達到2次以上;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冬季除外);嚴格管控露天燒烤、瀝青熔化作業、垃圾焚燒,取締集貿市場燃煤爐;監督重點工業企業啟動實施方案,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
——區住房和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局聯合對區重點監控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限產停產、煤質情況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
——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局、區住房和建設局等部門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并加強對呼吸類疾病的醫療保障和應急值守工作。
——區委宣傳部要配合市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安排整點時間宣傳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播報,并跟蹤報道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
4.3.3Ⅰ級響應
Ⅰ級響應時,全社會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應達到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蓛炔空{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
(1)健康防護和建議性控制措施
區應急管理局在發布一級預警(紅色)信息的同時,發布Ⅰ級響應健康防護和建議性控制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停止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如戶外活動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建議停止露天比賽等戶外大型活動。
——建議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建議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建議企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員工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2)強制性控制措施
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以下強制性控制措施,并于應急響應期間每日15時前,將措施實施情況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教育局要求并通知幼兒園和學校停止組織戶外活動、減少上學時間或者放假。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和建設局按照重污染天氣梯次限產、停產重點單位名錄,監督各重點工業企業實施限產、停產措施。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重點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按照職責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減少土石方開挖規模,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嚴控渣土、垃圾車輛必須覆蓋運輸;延長道路清掃保潔時間2小時,每日灑水壓塵作業(冬季除外)達到2次以上;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冬季除外);嚴格管控露天燒烤、瀝青熔化作業、垃圾焚燒,取締集貿市場燃煤爐,并立即組織檢查。監督重點工業企業啟動實施方案,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
——區住房和建設局、區發展改革局聯合對區重點監控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限產停產、煤質情況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
——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局、區住房和建設局等部門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加強對呼吸類疾病的醫療保障和應急值守工作。
——區委宣傳部配合市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安排整點時間宣傳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播報,并跟蹤專題報道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
4.4信息公開
應急響應期間,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大氣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圍、可能持續時間、潛在危險程度、已采取措施、可能受影響區域、公眾健康防護提示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議等有關信息。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向社會實時發布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4.5應急措施的執行與監督
區應急指揮部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負責及時將未來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報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本預案要求,自應急預警發布時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響應措施,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因生產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無法按時采取規定應急響應措施的企事業單位或部門,應書面報請應急指揮部同意。
舉報受理部門要加強值班,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被舉報的違規工地、企業、車輛等進行嚴厲處罰。
應急預警期間,應急指揮部督查組每日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后的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報應急指揮部。對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單位及責任人,要予以通報、曝光,并追究責任。
4.6應急終止
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后,各成員單位可以終止響應措施。
預警解除后,各成員單位應于應急終止后8小時內向區應急管理局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應急處理情況。
4.7應急總結
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會同市專家組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效果進行總結,對預警應急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污染源監測數據以及氣象、能源、生活等各方面數據資料進行統一匯總、梳理分析。
5.保障措施
5.1完善應急裝備和手段
相關部門應建立和不斷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有線、無線通信器材,建立聯絡制度。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時出動,聯絡通暢。
5.2交通通行優先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急指揮車輛,貼出區統一制發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車輛》標識,各相關部門予以配合,在道路擁堵時優先放行通過。
5.3經費保障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撥付相關部門。審計部門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5.4技術保障
根據市生態環境局監測站的監測結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庫和重污染天氣會商制度,為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提供科學技術支持,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5.5宣傳保障
區委宣傳部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相關知識,建立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公眾參與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6.督查考核
應急指揮部組織對全區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的督查考核工作,由應急指揮部督查組具體承擔。對各成員單位細化實施、應急體系建設等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大氣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時,派出應急指揮部督查組對各部門、各單位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7.社會監督
積極引導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監督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強化信息公開,區指揮部要及時公布大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及相應應急措施。鼓勵媒體監督,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對有關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予以曝光。
8.預案管理
8.1演練
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3年組織1次演練。
8.2預案更新
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在突發事件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部門應當及時制定和更新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確保與本預案的有效銜接。
9.附則
(1)本預案所稱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氣。
本預案所稱AQI指數(空氣質量指數),是指定量描述空氣質量狀況的無量綱指數,為全市所有國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AQI日均值數據。
(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應急預案同時廢止。本預案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向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