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動場所異地重建審批
審批程序:受理-審查-決定-上報
申報材料:1、市級審核意見2、擬設立地點和擬設立場所的可行性說明3、經費來源說明及有關證明文件4、擬成立的籌備組織成員的基本情況、戶籍和居民身份證明5、擬主持宗教活動的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其他人員的基本情況、戶籍、居民身份和教職身份證明6、擬設立地信教公民的有關情況說明7、宗教活動場所異地重建申請
審批地點:向陽區民宗局
黑公網安備 23040202000003號